1951年,佛羅里達一位老太太,在屋裡只剩下一堆灰和一隻腳
· 謎思社會長
1951年7月2號清晨,美國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,一家公寓的房東太太,拿著一封送給租客的電報,敲瑪麗·裡瑟的門。沒人應。她握著門把手,是燙的。
她叫來了兩個路過的工人,把門撞開,一股熱氣撲了出來,裡面熱得像一個烤爐。
瑪麗,六十七歲,獨自住在這裡。她坐在一張扶手椅上,椅子幾乎燒光了,只剩下彈簧。她人只剩下一小堆灰,一塊頭骨,縮得只有拳頭那麼大,還有一隻穿著拖鞋的左腳,連在腳踝上,沒有被燒到。
屋裡的其他東西,幾乎沒事。旁邊桌上的報紙,沒燒;燈沒事;一面牆上有煙燻的痕跡,天花板上有一層煤煙,離她不遠的牆上,一個塑料的插座,燒化了,電線也燒斷了。屋裡一隻鍾,停在四點二十分。
警察、消防隊來了,聯邦調查局也派了人。他們推斷:瑪麗那天晚上吃了安眠藥,坐在椅子上抽菸,睡著了,菸頭點著了睡衣。
可是人的身體,要燒到只剩下一堆灰,需要很高的溫度,火葬場裡,要燒上一兩個小時。一個椅子上的火,怎麼燒出這樣的結果?
一位研究人體骨骼的人類學家被請來,看了現場,他的說法是,他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事。
後來有人提出了一個“燈芯效應”:人的衣服像蠟燭的芯,人體的脂肪融化以後,被衣服吸住,一邊燒一邊供給燃料,可以慢慢燒幾個小時,而周圍的東西,因為火不大,不容易點著。後來有人做過實驗,用一頭豬,包上棉布,點火,燒了好幾個小時,結果和瑪麗的現場很像。
不過,相信“人體自燃”的人,並不滿意這個解釋。他們覺得,要是沒有外面的火,人怎麼可能自己著起來?
“人體自燃”這個詞,從那以後,就一直留在了超自然案例的清單裡,到今天還有人拿出來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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