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森海姆的吵鬧鬼:1967年,一間律師事務所的燈和電話
· 謎思社會長
德國羅森海姆,1967年底,一家律師事務所裡,出了一件怪事。
先是燈管,一根一根地滅,或者燈泡莫名其妙地爆掉,換了新的,也還是爆;然後是電話,沒有人撥,帳單上卻出現了一大串打給報時電話的記錄,多得不可能是人撥出來的;接著是牆上的畫自己轉了,抽屜自己滑出來,有的說,一個幾十公斤重的文件櫃,自己挪動了位置。事務所的律師找了電力公司,來檢查了線路,沒有毛病。
後來,警察、工程師、物理學家也來了。物理學家漢斯·本德爾,是德國研究超心理學的有名人物,他到現場觀察,認為這些事情跟事務所裡一個十九歲的年輕女職員有關,她走到哪裡,怪事就到哪裡,她在走廊裡走過,頭頂的燈就會晃。
她後來離開事務所,換了工作,怪事就沒了。
這件事當年登上過很多報紙,電視臺也做了專題。這類事情,後來在歐洲被叫做“吵鬧鬼”,就是用一個人身上的“能量”來解釋的。
不過也有批評者說,本德爾的調查並不嚴謹,辦公室裡的電壓本身有波動,一部分事情可以用魔術手法解釋,多數怪事沒有第三方的錄像。那位女職員後來說,她自己沒有做過什麼,換了工作之後,也沒有再遇到過類似的事。
到今天,它是歐洲最有名的“吵鬧鬼”案例之一,沒有一個被大家都接受的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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